日前,河北省政府辦公廳印發(fā)《關于逐步推行免費學前教育實施方案的通知》,明確河北省將逐步免除學前教育保育教育費,有效降低教育成本,推進全省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優(yōu)質發(fā)展。
實施方案提出,自2025年秋季學期起,免除公辦幼兒園學前一年在園兒童保育教育費。對在教育部門批準設立的民辦幼兒園就讀的適齡兒童,參照當地同類型公辦幼兒園免除水平,相應減免保育教育費。按照國家統一部署,適時調整完善免費學前教育政策。
免保育教育費標準,是按照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教育、價格主管部門批準的公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收費標準(不含伙食費、住宿費、雜費等)執(zhí)行。民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高出免除水平的部分,幼兒園可以按規(guī)定繼續(xù)向在園兒童家庭收取。
對因免保育教育費導致幼兒園收入減少的部分,由財政部門會同教育部門,綜合考慮保育教育費收費標準、享受免保育教育費在園兒童人數、實際在園天數等情況補助幼兒園。
省財政廳、省教育廳參照財政部、教育部做法,根據各市、縣(市、區(qū))公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生均實際收費水平,逐市、縣(市、區(qū))核定免保育教育費省級生均財政補助標準。我省按照國家統一部署,研究調整省級生均財政補助標準。在財政補助資金分擔方式上,免保育教育費所需資金由中央、省、市、縣(市、區(qū))共同分擔。
方案要求,鞏固落實學前教育資助政策。各市、縣(市、區(qū))要在國家統一實施免保育教育費政策基礎上,繼續(xù)落實家庭經濟困難兒童、孤兒和殘疾兒童等群體資助政策,資助標準和比例按現行政策執(zhí)行,資助資金應主要用于減免符合政策規(guī)定條件的在園兒童保育教育費、伙食費、住宿費、雜費等。
此外,健全學前教育投入機制。各市、縣(市、區(qū))在嚴格落實免保育教育費政策的同時,要繼續(xù)落實國家規(guī)定的幼兒園生均公用經費財政補助政策,公辦幼兒園補助標準為每生每年600元,對經過認定的普惠性民辦幼兒園,參照公辦幼兒園補助標準執(zhí)行。省級財政繼續(xù)按照每生每年不低于150元給予補助,其余所需資金按照幼兒園隸屬關系由同級財政承擔。各市、縣(市、區(qū))根據本地學前教育發(fā)展需要和財力情況,可適當提高補助標準,提高部分所需資金由同級財政承擔。(記者陳華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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